close

  法制網廣州7月20日電 記者 鄧新建 因個人糾紛,3人分別揚言在公共場所實施極端行為,被廣州警方依法刑事拘留。
  7月18日11時許,110報警服務台接群眾舉報線索,一名男子因為個人原因揚言要在廣州實施極端行為。接報後,黃埔警方馬上組織警力對線索開展核查,並於19日23時抓獲嫌疑人郭某。經勘查,該嫌疑人身上及其暫住地均未發現可疑物品。
  7月19日3時許,一名男子致電110報警服務台,稱有人欠他錢,要求民警為其追討欠款,否則將採取極端暴力行徑去引起媒體關註。接報後,海珠警方立即組織民警開展調查。19日21時許,犯罪嫌疑人李某在海珠區被民警抓獲。經勘查,該嫌疑人身上及其暫住地均未發現可疑物品。
  7月19日11時55分,一名男子撥打110報警,稱其家人在老家發生債務糾紛,希望警方幫其處理,否則其將在廣州實施極端暴力行為吸引社會及媒體關註。接報後,海珠警方迅速開展調查工作,至19日22時,辦案民警在海珠區抓獲嫌疑人陳某。經勘,民警暫未發現陳某身上及其暫住地有可疑物品。
  目前,上述3名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,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。  (原標題:3人揚言在公共場所實施極端行為被廣州警方刑拘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vc81vcpdsz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