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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郭瑤琪
  東南網12搜尋行銷月6日訊 據臺灣媒體報道,臺鐵局七年前辦理臺北車站商場標租時,時任“交通部長”郭瑤琪涉嫌收受南仁湖公司裝在茶葉罐的兩萬美元,再兩度指示臺鐵局檢討標案;“最高法院”昨天依收賄罪判處她有期徒刑八年,並追繳犯罪所得,全案定讞。
  “最高檢察署”表示,昨天下午接獲“最高法院”通知郭瑤琪判刑確定後,已啟動防逃機制,由北檢執行檢察官指揮調查局、警方派人緊盯,防止她潛逃。依現行作業程序,郭瑤琪可能在春節前報關鍵字行銷到入監,成為桃園女監首名“部長級”受刑人。
  判決指出,57歲的郭瑤琪與南仁湖公司負責人李清波為舊識,2室內裝潢006年她擔任“交通部長”期間,鐵路局辦理臺北車站商場招租標案,李清波有意投標,希望藉由郭瑤琪協助取得標案。
  李清波兒子李宗賢於7月4日晚上,帶著裝有兩萬美金的汽車借款茶葉罐,到“部長”宿舍交給郭瑤琪。李清波父子承認,將兩萬美金裝在茶葉罐里送給郭瑤琪,但堅稱因郭的兒子要離台讀書,這筆錢是單純的朋友送禮,並非行賄;不過郭瑤琪始終否認收錢,堅稱茶葉罐里是茶葉,沒有美金。
  郭瑤琪表示,判決結果無法讓她信服。全案關鍵之一,南仁湖集團負責人李清波到底給她幾個茶葉罐?李清波的兒子李宗賢證詞反覆不一、前後矛盾,法院不查具體事證,僅憑李的說法心證太不合理。她除研究提再審或聲請非常上訴外,也考慮對李宗賢提告偽證罪。  (原標題:台“交通部長”收賄獲刑8年 烤肉可能春節前入監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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